依法許可的工作內容
日常生活照護:協助如廁、進食、洗澡、更衣、上下床、移動、翻身等。
基本醫療照護:提醒或協助按時服藥、量測血壓體溫、更換敷料或清理傷口等基本護理。
與被照顧者相關的家務:準備被照顧者的餐食、清洗被照顧者的衣物、打掃被照顧者的房間,以確保其生活環境整潔舒適。
休閒活動陪伴:陪伴散步或參與簡單的娛樂活動。
許可以外的工作內容(不得要求移工做這些事務)
家庭事務:協助打掃全家環境、煮全家人的飯、洗全家人的衣服,這些屬於幫傭的工作範疇,看護工不得從事。
其餘與看護部相關之工作:帶小孩、接送小孩、照顧寵物、到雇主開設的店面(如小吃店)幫忙、到親戚朋友家幫忙打掃等。
照顧非許可的對象:雖然聘僱許可為照顧特定被照顧人,但不得要求看護工同時或專門照顧其他家庭成員。
雇主違法要求看護工執行許可以外之工作相關裁罰
雇主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僅能從事被看護者日常生活照顧等相關工作,如雇主指派該外籍勞工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則已違反就業服務法第 57條第3款規定,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將依法查處,如經查證屬實,將處以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若仍未改善,將廢止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並管制後續申請案件2年,若有全家家務需求,建議聘請「家庭幫傭」而非家庭看護工。
圖片來源:AI圖片生成
日常生活照護:協助如廁、進食、洗澡、更衣、上下床、移動、翻身等。
基本醫療照護:提醒或協助按時服藥、量測血壓體溫、更換敷料或清理傷口等基本護理。
與被照顧者相關的家務:準備被照顧者的餐食、清洗被照顧者的衣物、打掃被照顧者的房間,以確保其生活環境整潔舒適。
休閒活動陪伴:陪伴散步或參與簡單的娛樂活動。
許可以外的工作內容(不得要求移工做這些事務)
家庭事務:協助打掃全家環境、煮全家人的飯、洗全家人的衣服,這些屬於幫傭的工作範疇,看護工不得從事。
其餘與看護部相關之工作:帶小孩、接送小孩、照顧寵物、到雇主開設的店面(如小吃店)幫忙、到親戚朋友家幫忙打掃等。
照顧非許可的對象:雖然聘僱許可為照顧特定被照顧人,但不得要求看護工同時或專門照顧其他家庭成員。
雇主違法要求看護工執行許可以外之工作相關裁罰
雇主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僅能從事被看護者日常生活照顧等相關工作,如雇主指派該外籍勞工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則已違反就業服務法第 57條第3款規定,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將依法查處,如經查證屬實,將處以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若仍未改善,將廢止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並管制後續申請案件2年,若有全家家務需求,建議聘請「家庭幫傭」而非家庭看護工。
圖片來源:AI圖片生成